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 张晓松)最近,国土资源部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和地方油气公司所属油气田的储量进行的初步统计结果表明,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20.43亿吨,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24490亿立方米。
记者29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剩余经济可采储量是指一国或一公司探明的已开发石油经济可采储量与扣除累计产量后的差值,反映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这一国家或公司未来可能得到的实际经济利益。我国曾在2004年对石油天然气储量分类作出重大修改,除保留传统的探明地质储量外,还划分出探明技术可采储量、经济可采储量等类别。
最新统计结果表明,2006年,全国石油勘察新增探明地质储量为9.49亿吨,同比下降1.6%;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为1.95亿吨,同比增长10.8%;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为1.72亿吨。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20.43亿吨。
2006年,全国天然气勘察新增探明地质储量为5815.9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6.2%;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为2935.71亿立方米。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2449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