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通讯员 李鸣旭)昨日是2006年各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截止日期。市地税局透露,我市共有1800多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
这些纳税人年所得总额7.9亿多元,共缴纳个人所得税近2亿元,其中补税额270余万元。
据了解,此次自行申报的我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人数在全省排名第二,仅次于省会郑州,超出排名第三的平顶山市1100多人。据市地税局所得税科负责人介绍,我市高收入者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电力、烟草、通信、矿产、外资等行业,占申报人数的87%。
我市1月1日到3月23日共有499人申报,而近10余天申报人数猛增。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市地税局按省地税局部署,将申报日期由3月31日延长至昨日。
据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仍有一些应申报而未申报者。依据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要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