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林职工在精心植树,为洛阳添一片新绿,美化发展环境。 |
| 园林职工在修剪花木优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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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园林局是洛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建设和管理任务。其主要职能是:(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依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实施城市绿化方面的监察。(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及植物多样性工作;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大中型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参加审查城市建设项目中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区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批准、监督、年检等工作。(5)负责城市区全民义务植树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验收评比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化业务工作。(6)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及园林绿化等项经费的划拨及监督工作。(7)拟定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以牡丹为主的各种花卉苗木的科研应用;指导公园、苗圃(花)圃、园林设计等工作。(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其工作目标是绿化美化城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最佳人居环境城市,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市民满意。近年来,我局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和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法规,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护好绿化成果的同时,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园林行业的行风建设,始终把扩大城市绿化成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服务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增强了园林系统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快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近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称号,园林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为洛阳赢得了荣誉。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对美化城市、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促进洛阳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特别是洛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之后,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一、召开会议,提高认识。2006年11月15日召开了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参加的会议,学习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2006年11月17日上午召开了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系统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传达会议文件、安排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工作。通过两次会议的学习,使与会的同志明确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任务和要求,提高了“环境是竞争力、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发展的宝贵资源,哪个地方在优化投资环境和创业环境上抢先一步生产要素就往哪里流动、财富就往哪里聚集,哪个地方就能在发展上占得制高点,就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主动、争取优势”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干部职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紧迫感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贡献的责任感。
二、下发文件,明确任务。我局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洛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0项制度的通知》、《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文明执法制度>的通知》、《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同志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起草下发了《园林局贯彻落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7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1)要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的重大意义。要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环境是竞争力、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加快发展的宝贵资源,哪个地方在优化投资环境和创业环境上抢先一步生产要素就往哪里流动、财富就往哪里聚集,哪个地方就能在发展上占得制高点,就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主动、争取优势的道理,查找我们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为企业、群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要强化9种意识。一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二是强化高效服务意识,三是强化协作意识,四是强化责任意识,五是强化法制意识,六是强化信用意识,七是强化合理假定意识,八是强化换位意识,九是强化谋士意识。努力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创业、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3)要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和为企业、为群众创业、发展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做到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削减环节的一定要削减,能减化手续的一定要减化,并要积极主动、义不容辞地办好;涉及需要与其他部门衔接、自身难以解决的事,不能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要积极搞好协调,帮助企业和群众把事情办好;涉及需要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事,要大力支持、主动配合,提供方便,主动把事情办好,积极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洛阳经济快速发展做贡献。(4)重点增强职能科室和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局绿化办和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耐心服务、明白服务、快捷服务、全程服务、优质服务。(5)要提高服务效能和办事效率。对企业和群众办理绿化审批手续,当天能办的当天就办,当时能办的当时就办,当天办不了的,要说明原因或上门服务,坚决不能超过承诺时间,尽可能地为企业和群众减少麻烦,多提供方便。(6)做到收费项目按发改委(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没有文件规定的一律不能收,并做到最低幅度收费,按下限收费,尽可能地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积极为优化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企业及群众创业、发展做贡献。(7)将本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承诺时间进行缩短。①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②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③将砍伐、移植、拆除城市绿化树木、绿篱、花坛、绿化带、草坪审批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④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三、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使贯彻落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和《园林局贯彻落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的通知》收到实效,局里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园林局局长杜勇杰任组长,副局长卫元祥、副局长张新文、纪检组长李宏任副组长,局人事科科长(监察室主任)何建洛、局公园风景科科长晋万有、局城市绿化办公室主任郭森、市绿化监察大队大队长朱旭灿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精神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市、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落实。 (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