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刘功银)日前,新安县出台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七项制度,要求各部门要站在全县经济发展的高度,为外来客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这七项制度分别是: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文明执法制度、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制度、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制度、企业事项代理制度、企业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和收费明白卡制度。这次优化发展环境最显著的一个特点是更加细化,如对企业收费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由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统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布实际收费额度等相关信息,并将收费登记卡分发到所有企业,凡收费不按要求填写收费登记卡,均属乱收费,企业有权拒交。
在处罚措施中,首次将行政执法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实行百分倒扣制、一票否决和多项联合否决制、突出贡献奖加分制三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依据《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辞退、开除、解聘违规人员的硬性规定。对干扰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第一次时,查实情节轻微的,进行下岗学习培训;情节严重者,若是聘用和临时雇用人员一律解聘和辞退,公务人员调离执法、执纪岗位;第二次时,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时,主管领导引咎辞职,主要领导降职或免职处理。
与此同时,该县还制定了保障措施,成立了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对发展环境的反映和举报,对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干部有案不查的,责令引咎辞职。实行重点项目督办制,向重点企业聘请监督员,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定期反馈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情况,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