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有113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讨论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建议将这次会议开幕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同年10月,联合国大会第27届会议接受并通过了这项建议。以后,每逢6月5日,世界各国都开展群众性的环境保护宣传纪念活动。“世界环境日”的作用在于唤起全世界人民都来注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自觉采取行动参与环境保护;同时要求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为推进保护进程作出贡献。
联合国环境署确定的2007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冰川消融,后果堪忧”。国家环保总局将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确定为“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石蕴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