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燕 实习生 张晓珍)“现在是每日特价播报时间,小白菜原价××元,现价××元……”每天19时左右,定鼎路的一家超市就会用大喇叭反复播报特价菜的信息。这让住在对面文宣巷的杨先生很无奈:女儿这时放学在家写作业,噪声让女儿难以静下心来。
15日18时40分,记者来到这家超市,看到超市门口摆着一个音箱,正播放着特价菜信息,声音震耳欲聋。
19时,在老城区南大街,街道两侧的许多商店门口都挂着大喇叭,播放着特价商品的信息,噪声让附近的居民直皱眉头。
近日,记者在市噪声环境管理所看到,我市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图上标明,上述区域均处在涧东二类区。该所一名工作人员说,在二类区内,白天噪声最高不得超过60分贝,夜晚不得超过50分贝。那些商家播放特价商品信息产生的噪音显然已经超过了这个标准。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商业噪声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
就此问题,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名姓孙的工作人员。他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商业噪声,公安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但前提是商家违犯了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这规定是什么,应该是环保部门掌握的。他认为,商业噪声扰民,市民应先举报到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鉴定后,出具鉴定报告,公安部门才能予以处罚,否则只能制止,不能处罚,治标不治本。
“每年高考期间,相关部门联手行动就能堵上商家的‘大嘴巴’,只要把高考期间的做法坚持下来,不愁堵不上商家的‘大嘴巴’!”不少市民盼着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