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峰明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市福利石油化学厂、洛阳市郊区关林长青木制品厂等116户企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管理办法》、《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被责令于2007年7月20日前接受2006年度检验,但至今仍未办理年检手续,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详细名单见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洛龙分局、关林分局大厅公告栏。
联系人:黄女士 高女士
电话:(0379)65258117 6525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