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珠海8月3日专电 (记者 陈晓建) 记者从珠海市政府获悉,由2007年秋季开始,珠海将实施12年免费教育,即从2007年秋季开学,珠海本市户籍的初中和小学生将无须再缴纳书杂费,珠海本市户籍的高中学生无须再缴纳学费。
据珠海市教育部门介绍,珠海对本市户籍学生实行12年免费教育,其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书杂费,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为此,珠海市政府将按照小学每学期680元、初中每学期1020元、普高每学期1600元、职高每学期210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补助。这一举措,将使珠海市现有的165523名中小学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