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3日专电 德国柏林一名男子因在64家餐馆吃“霸王餐”,2日被法院判处18个月监禁。这些餐馆蒙受的经济损失达到3000欧元。
这名男子绰号“肉排斯特凡”,现年43岁,体重约160公斤。去年,他先后在64家餐馆吃“霸王餐”,每餐几乎必点羊排、牛排或维也纳炸肉排和大量啤酒。当他大快朵颐后被要求付账时,他就迅速从餐厅逃走或是告诉服务员他根本没钱。
柏林司法局发言人伊丽丝·贝格尔说,这名男子是一名失业的卡车司机。他因欺诈罪遭到指控。在此次受到法院惩罚前,他曾经因为吃“霸王餐”而被法院处以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