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畜禽养殖者不得发生的6种行为。其中,“今后畜禽养殖者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引人关注。
泔水,是指淘米、洗菜、洗刷锅碗等用过的水,洛阳老百姓俗称为“恶水”。长期以来,“恶水”因为含有“油水”,一直在家庭养殖畜禽时使用。那么,为什么要限制“恶水”的使用呢?
市畜牧局有关人士解释说,将要正式施行的《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限制使用的泔水,是指餐馆、食堂的泔水,并没有涵盖农村家庭厨房产生的泔水。
他说,餐馆、食堂的泔水,很难做到即产即清,及时使用;多数要间隔数个小时,有的要隔天,长的甚至是两三天后才能利用。由于间隔时间长,泔水极容易发酵,出现毒素,夏季问题更为突出。畜禽经常食用泔水,毒素可能积蓄在体内,有时致使畜禽抵抗力降低,有时则直接致病,畜禽会出现像人一样拉肚子等症状。畜禽如果生病,不仅对养殖业造成影响,也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其实,泔水也不是不能用,只要进行高温处理,如煮沸等,畜禽食用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家庭散养畜禽为何没有禁止使用泔水呢?畜牧专家说,这是因为,家庭散养畜禽数量很少,家庭厨房每天产生的泔水量也很少,能够实现随时产生随时使用,使废物得到循环利用,可谓一举两得。
眼下,国内生猪养殖处于低谷,对泔水的使用限制会不会影响我市生猪生产?
畜牧专家说,现在,我市规模养殖场已经基本实现畜禽食物、饮水专用;多数养殖大户也没有使用泔水,且高温处理十分便捷,不会增加成本;散养户实际没有受到影响。因此,限用泔水不仅不会对我市生猪养殖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规范我市生猪等畜禽养殖将起到积极作用。
市畜牧局有关负责人说,规定泔水不得随意饲喂畜禽,是保证畜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对养殖户、消费者都有利,畜牧部门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 王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