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1版:首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洛阳矛盾调解工作经验值得推广
客家先民首次南迁纪念地在偃师
致全社会的一封公开信
“河洛欢歌”吉利专场 精彩上演
拱桥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接受检测
市区46家手烧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到位
建好城区健身路径和农村“一场两台”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8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致全社会的一封公开信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工会组织和广大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劳动合同法》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研究,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切实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以人为本落实到以劳动者为主,将社会和谐落实到劳动关系和谐,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根本要求。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这部法律较过去规定得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更加规范、更加严格,必将对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

  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的高潮。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为《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的重大意义、基本规定,着重引导用人单位、劳动者树立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观念,切实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爱护企业、劳资双方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

  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劳动合同法》立法原则、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立法宗旨,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调整劳资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提供了法律规范。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劳动合同法》立法原则、主要内容,是正确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前提。要加强全面学习,深入了解其立法背景和立法原则,全面领会劳动合同增减部分必备条款、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等各项新规定,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实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把学习过程作为启发思想、制定措施、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确保学习活动扎实有效。

  切实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本地区制定的涉及劳动合同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抓紧排查、化解本地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用人单位要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改善用工环境,提高劳动者待遇。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积极帮助、指导、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各级执法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尤其要解决好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我们期待《劳动合同法》能够深入人心并得到广泛的贯彻和执行,我们更期待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在我市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连维良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郭洪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凌芝

  市总工会主席 马东安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