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我局于7月1日发出责令2006年度未年检企业限期20日内申报年检公告。截止7月20日,下述企业及分公司、分支机构仍未申报年检:
洛阳市西工伟强副食品综合批发部等184家非公司企业;
中国民主建国会洛阳市委劳动服务公司利微商行等269家非公司企业营业单位;
洛阳三得供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274家公司制企业;
河南新长征三井实业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等58家分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等有关规定,我局再次责令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9日)到原登记机关申报年检,并接受处罚;对逾期仍不申报年检的,将依法吊销其执照。
2006年度未申报年检企业的名单见“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工分局公告栏”。如有异议者,请到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工分局核实。 联系电话:6394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