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制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责任人,本院现对下列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并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有利于执行的行为予以奖励。
本次曝光的14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如下:
1.洛阳市西工区联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跃先
2.洛阳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 萍
3.洛阳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金龙
4.河南通元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隋新洛
5.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纯营
6.洛阳市华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治坡
7.洛阳市环球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斌良
8.洛阳利顺德宾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斌
9.河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超
10.洛阳市中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戈军
11.洛阳市公路绿化工程处 法定代表人:赵见龙
12.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一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永华
13.洛阳市台胞旅游实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凤池
14.洛阳君隆鼎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鲍柏青
上列案件的被执行人应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履行义务;逾期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视其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特此公告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