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4.建立优秀建议人人才库。把在向社会各界征集建议中提出有重大价值建议的专家、学者,通过特聘的方式纳入优秀建议人人才库,有针对性地向他们发出征集邀请,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地召集他们座谈,听取其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问题的建议。
5.建立社会各界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议题库。由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收集汇总经过逐级论证、需要由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的议题。
四、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的汇报、论证
1.对需要由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的社会各界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
2.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或主管市领导向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与会人员认真进行论证和决策。
3.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五、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论证研究成果的应用、奖励
1.各级党政机关应当积极采纳经过科学论证的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论证研究成果。相关责任单位要指派一名领导,抽调专人,组织专门的力量,按照规定的期限,落实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论证决策的意见。
2.相关责任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落实效果要及时向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建议人反馈。
3.人民建议被采纳后,受益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将人民建议被采纳后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产生的效果向社会公示。
4.把社会各界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处理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目标。
5.由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论证研究成果采纳使用单位根据建议价值和效益情况,提供有关详细资料,报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获奖名单,报市领导批准。获奖名单登报公布。
6.根据重大建议和重大问题论证研究成果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产生的效益和发挥的作用,对建议人予以适当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00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