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石蕴璞)昨日,市民马先生拨通了本报热线电话求助。他想为生活困顿的母亲申请办理社会低保金,没想到却遇到大难题。
马先生说,他的母亲叫王淑琴,今年79岁,从没有参加过工作,是地道的家庭妇女。去年,父亲去世,母亲和父亲曾赖以生活的500多元退休金没有了。他和哥哥都是下岗工人,收入也不足以赡养老人。因此,他们想为单独居住的母亲申请社会低保金。
本以为顺理成章的事,却在办理时遇到了麻烦。老太太虽然没有工作,户口本的工作单位栏上却填着“洛阳市五金仪器厂”。社区办理低保的工作人员说,有工作单位就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像他母亲这种情况,得到派出所把户口本上的工作单位注销掉才能申请低保;而派出所民警说,出示单位开具的“未工作过”证明后才能办理手续。
马先生通过查找,发现“五金仪器厂”早已破产倒闭。他在朋友的指点下去找该厂的上级单位重工局,发现也已不存在。他始终也没有找到能给母亲开具证明的单位。
“我印象中户口本上一直有这个单位,但当时谁也没在意。现在觉得这个单位填得莫名其妙,可母亲也不知是怎么填上的。”父亲去世已有1年,母亲的生活越来越拮据。马先生发愁地问:“我到底该找谁去开这个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