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特约记者 李书宝) 未经消防检查验收擅自营业,对消防部门下发的限期改正通知书置若罔闻,消防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督促其整改,依旧我行我素。9月3日下午,消防部门采取措施,依法将汝阳县城关镇涧河东路某美容院予以查封。这是我市消防“雷霆”1号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关停的第20家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场所。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8月28日以来,我市公安消防部门成立120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歌舞厅、影剧院、桑拿浴池、网吧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消防“雷霆”1号集中整治行动。
据统计,截至昨日,全市共检查单位549家,发现火灾隐患490处,关停20家,取缔4家,依法行政拘留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