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记者韩洁 罗沙) 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我国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今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达500亿元左右。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一资助政策体系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我国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全国1800多所高校约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约1600万名学生将从中获益。
据了解,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
——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