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同时又是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此,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正在全国开展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活动。评选和表彰的重点,是“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
过去,我们曾经有过很多的榜样,如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王杰、焦裕禄、孔繁森等,他们有的舍生忘死、不怕牺牲,有的助人为乐、无私奉献;有的鞠躬尽瘁、勤政爱民。他们以自己闪光的生命,鼓舞了亿万干部群众,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和进步。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必然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一方面,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公益、孝敬亲长、勤俭节约、崇善尚德等成为公民道德状况的主流;另一方面,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奢侈浪费等落后甚至腐朽的道德观念也在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只有树立新时期的榜样,我们才能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榜样可以坚定我们的信念。每一个榜样,都是一杆旗帜和一盏明灯,不仅代表了时代最崇高的追求和最嘹亮的音符,而且还可以使这个社会的每个成员,都能够看到积极、向上、正义和健康的力量。
榜样可以激发我们的力量。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我都会想起2005年两个“感动中国”的获奖人物。其中一个是洪战辉。当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撑起困境中的家庭,表现出一种友善、勇敢和坚强。另一个是王顺友。他一个人牵一匹马,过滩涉水,越岭翻山,用“一个人的长征”传邮万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遇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但有了这样的榜样,我们还有什么过不去的“火焰山”?
榜样可以比出我们的差距。司马光在《与王介甫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自以为我之所见,天下莫能及。人之议论与我合则善之,与我不合则恶之。如此,方正之士何由进,谄谀之士何由远?”生活中有很多的人,总是“自我感觉良好”,以为在周围的人群中,只有自己才是“最优秀”、“最突出”、“最应该提拔和重用”的人。一个法官曾经对我说,在过去的多年中,他一直感觉自己“干得不错”。不仅该结的案子都结了,而且没有收过当事人的一分钱。但看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宋鱼水的事迹以后,他发现自己的差距“太大了”。虽然做到了“心底无私”,但却远远没有做到“胜败皆服”。
发展需要榜样,和谐需要榜样,进步需要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了让人折服的榜样,才能推动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