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难“封口费”发放现场。
(资料图片) | |
近日发生在山西省霍宝干河煤矿的记者“封口费”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指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委、山西省政府及时派出工作组督查处理此案,新闻出版总署于26日通报了事件处理情况。
据通报,截至目前,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中有据可查的涉案人员共60人,其中发“封口费”封锁消息、阻挠记者采访者2人,收受“封口费”的新闻记者4名、媒体工作人员26人、假记者28人,这60名涉案人员已由有关行政部门、媒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作了处理。涉案资金31.93万元绝大部分已经追回。
据通报,具体处理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隐瞒事实真相以“封口费”封锁新闻消息的矿方负责人已经免职。2008年10月28日,有关部门免去陈宏元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职务,解聘了李天智的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对已查实的4名新闻记者及其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处理。《现代消费导报》地市新闻部副主任张军利与他人一起收受1.4万元,张军利被免去地市新闻部副主任职务并解聘;该报主管单位山西省社科院接受执行总编辑郭志勇辞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社处以警告一次,罚款3万元,吊销张军利记者证。《山西画报》朔州记者站站长徐有收受1000元,杂志社主管单位山西出版集团免去徐有记者站站长职务并解除聘用关系,给予杂志社社长侯天祥警告处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杂志社处以警告一次,撤销朔州记者站,吊销徐有记者证。《山西科技报》副总编张士凯收受1万元,报社主管单位山西科协免去张士凯副总编职务,对该报总编辑景茂盛行政记过处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社处以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3万元,吊销张士凯记者证。《科学导报》记者牛建黎收受1万元,报社主管单位山西科协给予《科学导报》总编辑石宝新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广告部主任陈玉爱职务,解聘广告业务员牛建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报社处以警告一次,罚款3万元,吊销牛建黎记者证。
——对已查实的14名媒体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了处理:
1.中国教育电视台停播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合办的《安全现场》栏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安全现场》栏目制作单位——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郭如松、段民峰做出处理,有关部门正在查处《安全现场》栏目非法销售光盘案。
2.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对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总监郝刚给予行政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台总编室主任郝卫平给予免职并调离总编室,撤销《经济与法》栏目,有关部门已对栏目制作单位畅通达公司许朝霞等4人予以立案查处。
3.《现代消费导报》报社主管单位山西省社科院解聘该报与他人一起收受1万元的广告业务员樊海斌。
4.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绿色中国》杂志社做出罚款3万元和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责令该社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社驻山西办事处主任巩文明、王凌飞、岛丽婷、王笑天及相关涉案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取缔该社驻山西办事处,责令该社主动注销其他此类办事处。
5.《山西法制报》报社主管单位山西日报报业集团责令山西法制报社社长关启写出书面检查,解除与该报临汾发行站发行人员贾志庆的聘用关系,免去《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站长关顺才职务。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报处以警告一次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6.《映像》杂志社对相关人员处理如下:杂志社主持工作的副主编张国田写出书面检查,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王云飞社长助理职务,解除与马慧明的聘用关系。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杂志社处以警告一次的行政处罚。
7.中国财富杂志社山西办事处开除聘用人员薛俊亮。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杂志社警告一次,取缔中国财富山西办事处,责成主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8.《政府法制》杂志社主管主办单位山西出版集团及杂志社对相关人员处理如下:责令杂志社社长李玉忠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分管副社长王洪秀警告处分,解除与通讯员薛光田的聘用关系。山西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该杂志社处以警告一次的行政处罚。
9.法制日报社山西记者站聘用人员李娟平与假记者刘小兵合伙以收矿方宣传资料费方式收受3.95万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法制日报社警告一次,罚款3万元,撤销山西记者站,责成主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公安机关正在追捕李娟平,刘小兵另案查处。
10.《企业维权与监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聘用人员陶云收取矿方1.8万元所谓版面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吊销《企业维权与监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责令退还1.8万元版面费,责成主管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工作组在调查中还发现,有28名不法分子假冒电视台、报刊社、网站名义到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敲诈勒索,涉案金额15.16万元,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全力侦查,依法进行打击。涉案金额较大的假记者刘小兵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外,根据干河煤矿有关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据,尚有6家媒体的12名工作人员涉案,有关部门正根据线索进一步加强调查、取证工作,查实一个处理一个。
新闻出版总署通报指出,坚决支持相关新闻媒体主管主办单位和政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查实的媒体和从业人员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已查实存在问题的涉案人员将全部列入违规违法记者名单,通报全国,禁止进入新闻队伍;对尚未查实的线索,要继续深入调查取证,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加快侦破,只要案件有线索,将穷追不舍,一查到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整顿派出机构,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新闻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