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侵权案件,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女大学生购物,在离开超市时,被保安命令解开衣裤进行检查;离职后的公司职员被原单位发布网上“通缉令”,并被说成“贼”;因为与妻子的情感纠纷,网民对其丈夫开展“人肉搜索”,导致其丈夫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2日开始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首次以民事立法的形式,对精神损害如何赔偿作出了具体规定:“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故意侵害他人人格权、身份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草案对精神损害赔偿作了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可以随便说自己受到了精神损害就能认定为精神损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负责人表示,侵权责任法草案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作了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