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不完全统计,从1月25日到昨日,我市城市区共有14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这一数字比往年大大减少。这意味着我市平稳度过了“禁改限”之后的第二个春节。
《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今年800多家经营户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也到昨日结束。市120紧急救援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从1月25日至昨日,该中心接到的求救电话中,共有14个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
该中心主任陶亚江介绍,从整体上看,患者受伤的部位集中在面部、眼睛和手部等,伤者包括成人和儿童,受伤日期集中在1月25日至27日。
在“禁改限”背景下,去年我市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受伤事故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今年的情况更好。
此外,市安监局有关人士提醒:由于今年限放时间已过,手中还有烟花爆竹的居民和经营者,可以凭借相关票据,将剩余的整箱产品交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由后者回收或免费代为保管。 记者 李松战 通讯员 艾好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