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马少龙)从警30多年,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执法为民,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王新建,把全部的精力和智慧都奉献给了公安事业,用生命诠释了一个公安民警的高尚情怀(本报曾作报道)。近日,市委作出“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王新建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决定中说,王新建同志是洛阳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也是我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道德,体现了新时期公安民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体现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学习和宣传王新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于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决定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王新建同志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的政治本色,学习他爱岗敬业、忘我奉献的职业情操,学习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格。
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向王新建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的热潮;要把开展向王新建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执行力、创造力、战斗力的具体行为和有效载体,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锤炼过硬作风,提高能力素质,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为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