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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让犯罪远离“花季”
西工区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效果好
  日前,武汉大学学生张某再次来到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看望曾经帮教自己、使自己重获新生的检察官。

  去年4月,西工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在校中学生,即将参加高考。经走访其班主任,得知该生在校是年级里的尖子生,因家境困难才一时糊涂走入歧途,且悔过态度诚恳。该院经研究,对张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并向其家长指出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管教措施。在检察官的后续帮教下,张某顺利考入武汉大学,学校和家长都非常满意。这是该院不断创新预防和帮教方式,将法律保护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全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的一个典型例子。2007年以来,共有12名学生通过此种方式得到矫治,走上正路。西工区检察院也先后被评为省、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检察工作进校园

  针对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该院经过深入调研,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检察进校园”活动,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矫治青少年犯罪行为,改善校园周边环境,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在校学生遭受不法侵害。该院专门选拔4名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分别担任辖区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制订法制教育宣传计划,定期到学校以案说法,传授法律知识和维权方法。活动开展以来,共为辖区学校讲授法制课12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学生达20000余名,受教育家长3000余名,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肯定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宽严相济保权益

  为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该院与辖区所属两个公安分局进行沟通,决定对辖区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强制措施建议制度”,对经审查确无逮捕必要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直接分流直诉。该制度实行后,许多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案件不用通过报捕程序,提前就将有关问题予以消化解决,有效地减少了有关批捕的上访案件,避免或缩短了刑事羁押,降低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交叉感染比率,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办案的人性化特点和司法进步。

  教育感化显真情

  在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中,该院以教育感化为基点,坚持“三重视、三到位”:一是重视个案办理,情感教育渗透到位,在办案中注意分析案外因素,了解青少年家庭教育情况,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二是重视法制宣传,普法说理预防到位,向家长免费赠送精心编写的《家庭教育应注意的问题》等宣传材料,努力构建家庭预防格局;三是重视齐抓共管,社会联动落实到位,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由法制副校长牵头,联手开展社会预防宣传活动。

  巩固阵地求实效

  今年5月,该院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个青少年预防犯罪和维权帮教警示基地,占地350平方米,精心制作了图文并茂、内容翔实的宣传展板,分为殷切希望篇、青少年维权篇、警示篇、青少年犯罪矫治篇、育人篇和学法懂法篇六大部分。该基地目前正在进行后期装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分批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学习,解答学生们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有效弥补社区、学校法制教育的不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黄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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