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对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近日,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工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洛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引导律师充分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应对金融危机。
一是发挥合法权益维护者作用。积极办理企业并购、清算、重整和涉及资产规范化处置与劳资纠纷的法律业务,切实保护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投融资法律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发挥法律事务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研究制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的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避免企业陷入经营危机。三是发挥农村经济润滑剂作用。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招商引资、劳动力转移等法律事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四是发挥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作用。对因金融危机造成失业、资产缩水、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可能涉及群体性纠纷、激化社会矛盾的法律案件,要积极引导相关主体依法行使诉求,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冲突,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