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国内商品贸易中,货物质量与资金风险是买卖双方顾虑最多的问题,双方的互不信任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买卖合同的顺利签订,而建行国内信用证业务可以让这一切迎刃而解。
“您好,我们最近公司有笔业务,交易金额还不小,原来想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对方坚决不同意;但采用先发货后付款的方式,如果货物发出,对方不付款怎么办?”“您好,有没有一种结算方式既能保障卖方的资金安全又能保障买方的权益?”
据建行洛阳分行公司业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上这些问题是很多企业经常咨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解决。所谓国内信用证,是指建设银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具的,凭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支付的书面付款承诺。
我市某企业主要生产光电元器件及电子产品,因生产经营扩大需要采购两台大型设备。通过招标,该企业选择了一家国内代理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两家企业对付款方式发生了分歧,洛阳企业拟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但是代理商考虑到双方初次合作,想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双方僵持不下。后来,他们借助国内信用证业务,将银行信用引入双方的资金交易,国内代理商只提供信用证项下约定的相符单据,从银行获取货款;而洛阳企业通过在信用证中约定卖方必须提供质量检验证书及其他单据,也保证了货物的品质。
记者 刘黄周 通讯员 姜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