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法系统警用车辆的使用管理,从即日起,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警用车辆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悬挂警牌并安装固定警灯、警报器、喷涂警车外观标志的警车,用于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辆,包括警用摩托及“O”牌、“Z”字号牌车辆。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
一、警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无照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闯红灯、闯禁令、乱停放、乱掉头、强行超车、超速、逆行等行为。
二、违反警用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如:使用警车从事婚丧嫁娶、旅游,以及执行公务以外的休闲娱乐活动等行为。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政法机关及其干警购买、使用无牌照无证车辆等行为。
专项治理行动将接受广大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广大市民可拨打监督电话6362906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fwjgw@126.com提建议和投诉。 (孟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