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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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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法院启动立案
“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本报讯 节假日和双休日要开放立案窗口;要为妇女、儿童、老弱病残困人员开辟立案绿色通道……昨日起,我市法院系统立案“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正式启动,今后,到法院立案将更加高效、便利。

  根据要求,立案“文明窗口”应具备的基本职能主要有预立案职能、审前准备职能、速裁职能、审判流程管理职能、导诉职能、司法救助职能等。

  围绕这些职能,立案“文明窗口”的硬件设施要达到以下要求:立案窗口应设置在法院醒目、方便当事人进出的位置;实行“柜台式”或“窗口式”等敞开式办公;要有完善的功能提示和指示系统,方便当事人阅读了解等。

  立案“文明窗口”还要落实以下便民制度:挂牌上岗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立案优先制度、办事公开制度、首接责任制度、假日立案制度、预约立案制度、巡回立案制度、远程立案制度。此外,还要在立案大厅设立“院长信箱”,收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明年6月底前,两级法院要完成创建任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对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江涛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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