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蕾)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计划在2010年再建500家“农家店”。市商务局将公开征选一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应征企业条件为:洛阳市所辖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以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配送中心经营品种不少于5000个;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经营品种不少于500个。同时,应征企业需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和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经核准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可优先在县(市)区发展直营店或加盟店,按规定享受政策补贴;自营商品优先向“农家店”配送;符合条件的配送中心项目可享受政策资金扶持。
据介绍,2005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我市已建成“农家店”219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