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市民小刘自行车在家门口丢失,上班途中却意外看到,丢车不到一个小时,失主找回了被盗车。车是70岁的赵某花50元钱从一名年轻人手中购得的。
小刘的确幸运,可惜此种幸运并不会光临每一个丢车人。小刘经历了失而复得的欢欣,但更多的人体验的是爱车一去不回的愤懑。车丢了,还得买,这不是问题,毕竟自行车轻便、灵活又不算贵。但再买是买新的还是买二手的,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因新车惹眼,相信多数失主会选择后者。
二手车市场存在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对其加强管理也属理所当然。但对像老赵这样的购车者该如何管理?管理不是万能,它也载不动如此多的期待。当管理有无法触及的地带时,道德就应该及时伸出援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若这位老人自己是丢车人,该多心急。若这位老人及时报警,该有多好。实际上,我们都有可能是受害者,不是他们,就是你我。不是有无,只是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