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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财政收入
超6.8万亿元
逐步实现先诊疗后结算
10名美国人海地受审
我国“独子养老”时代来临
茂名市检察长刘先进
在湛江跳楼自杀身亡
丰田环保车 也陷“召回门”
只砸“铁饭碗”还不够
新疆去年清理
570多名“高考移民”
奥巴马姑姑
竟是非法留美
放开二胎是谣言
创新发展思路和体制机制
带动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
洛阳网广告
伊朗官员 “藐视”美国导弹
为合作项目提供高水平全方位服务
市级储备肉:首次储备活体猪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关于颁发“保险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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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中央领导强调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变
放开二胎是谣言

中央领导强调坚持计划生育不变

放开二胎是谣言

针对去年以来国内外关于“放开二胎”的争议和传闻,国家人口计生委昨天特别传达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广州召开南方十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座谈会。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有关人口计生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从我国国情出发所采取的重大国策,实践证明,实行计划生育符合国家和百姓的长远利益。“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要旗帜鲜明地抓好抓紧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积极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稳定机构,丰富职能,完成好落实好人口计生基本国策的任务。

文强3094余万家产明细表曝光

夫妻共16套房产


2月2日,重庆“打黑大审判”进入黑恶势力“保护伞”审判阶段,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

文强一案的公开庭审进入第三日,检方举证阶段结束,今日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昨日的质证中,文强的3094余万元巨额身家底细在庭上悉数曝光,但一家三口能对家财说清来源的收入仅有406余万元。在此前的庭审中屡屡指自己不记得收了多少笔钱的文强,昨日面对检方对其工资收入等计算显得锱铢必较,甚至突然记起自己当初办大盗张君案时,有高额奖金还未被计入,当庭申请提交书面记录。

文强有多少“家底”:戴11万元劳力士上班

公诉方出具的材料显示,文强家中被查扣大量贵重物品,琳琅满目,堪称一个奢侈品博物馆,估价高达547万。

文强位于海棠晓月的家中有名酒181瓶,价值53万余元;金银首饰56件,价值12万余元;手表24块,价值53万余元,另外,还从转移到他处查获一块价值为11万元的劳力士名表,当初,文强曾大摇大摆地佩戴着这块劳力士去办公。工艺品36件,价值20万余元;文物9件,价值387万余元;字画69幅,价值20万余元。

除了这些直接查扣的钱物,文强家还有21个银行帐户,上面有存款90万余元,另外还花费了238万元购买了四份保险,并投资了10余万元在股票市场。

此外,文强妻子周晓亚还有155万元的外债,文强的弟媳谢才萍就先后找她借了50万元。除了放贷,周晓亚参与包括护坡工程、开办工厂等七项投资,总计为308万元。

原来我有这么多房产

文强家最多的还是房子。检方举证称,文强家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16套。其中,有低价购买的两套重庆市公安局福利房、1套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的集资房,也有在“海棠晓月”花费124万余元购买的两套商品房。

不过,这些还不包括周晓亚投资没到手的商品房。2002年至2003年间,文强妻子周晓亚经周红梅介绍,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解放碑的一套房,结果房子没有建成,订金未收回。2004年,她还又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这家公司开发的另一个大厦,结果也成了烂尾楼,订金同样没能收回。

备受关注的房产是在武隆县仙女山的别墅,据周晓亚称,她也是找当地干部花费50万元购得土地,和周红梅一人建了一栋,周晓亚家的花费总计达160余万元。这些房产和购房价钱,都来自从蓄水池中起获的周晓亚笔记本上记载。

当检方提及他有16处房产时,文强很是诧异,似乎才知道自己竟有那么多房产,一脸的不确定。

1062万来源不明

那么,文强一家合法收入到底有多少呢?公诉方也仔细盘算了一下。

首先是文强夫妇的工资、奖金。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文强的工资收入是21万余元,加上奖金、津补,一共有47万余元。而这方面,周晓亚的工资、退休金等,统计下来有34万多元。

其次是文强一家的存款利息、股票收益以及借款利息方面。相关证据显示,文强一家的存款利息收入是5000元;三个户头的股票收益是15万余元,借贷利息收入有11.5万元。

文强家中可以说明来源的贵重物品,包括酒、金银珠宝等在内,价值一共是16万余元。

经营出租车也是文强家合法的收入来源,6年经营下来,加上后来把出租车卖掉,文强家收入54万余元;加上4套房子出租的16万余元的收入,仔细算下来,文强一家这些年也没少赚钱。

公诉方解释,加上文强一家在调往重庆之前的积蓄、出国公派的节余等,文强能够说明来源只有406万余元,1062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文强没法说出来源。

千万现金被匆忙转移

此前文强在鱼塘里藏钱的传闻终获检方证据证实,不过不是鱼塘,而是亲戚楼顶的蓄水池。检方举证称,根据查扣清单,共从蓄水池中起获人民币110余万、港币113万余元、美元57万元以及少量欧元和澳元。

周晓亚的弟弟供述,自2005年起,姐姐周晓亚就将部分现金交给其保管。在案发后,他又将钱再次转移到曾的远房亲戚郑某家中,藏在郑家楼顶的蓄水池里。

文强还让其属下帮助转移财产。同为被告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就代为保管了311万元。

文家家产明细表

一、检方统计3094万元来源:

现金:665万元

存款、保险、股票:342万元

转移款和放贷款:510万元

对外投资:307万元 (包括房地产,炒股,经营网吧,承包公路工程和焦化厂等等)

房产:价值470万元。(共计15处,商品房8处,自建房7处。)

利用职务之便扣押物品:240万元 (包括工艺品、字画、佛头、金银首饰、酒、茶)

家中收受物品:价值560万(包括酒181瓶,金银首饰56项,手表24只,工艺品36件,文物9件等)

二、检方指控文强犯罪所得:1625万余元

收受罗燕人民币10万元

收受曾维才人民币5万元、美元10万、港币6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收受陈万清人民币77万元、美元10万、港币1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69万余元。

收受陈武林人民币15万元。

收受周奇金美元31万,折合人民币256.58余元。

收受罗力人民币40万元。

收受重庆柏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一套,价值19万余元。

收受李一鸿通过黄代强所送象牙工艺品一件,价值人民币8万元。

收受濮家华人民币5万元。

收受周红梅等人人民币162.5万元。

收受谢岗人民币12.6万元

收受赵利明人民币27万元,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万余元。

收受李大江人民币4.9万元。

收受周红卫人民币177万元。

收受黄代强人民币8.3万元,OMEGA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1.2万元。

收受汪道寿人民币14.5万元,石佛头一个,价值人民币1万元。

收受陈涛人民币46.5万元。

收受徐强人民币37万元。

收受杜光德人民币20万元。

收受岳宁人民币2万元、港币18万元,美元0.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2万余元。

收受王小军人民币24万元、港币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2万余元。

收受龚刚模人民币3万元。

收受马当人民币1万元。

收受王天伦人民币20万元。
三、检方统计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余元

(一)家庭收入:

(1)1992年调入重庆市公安系统前:文强个人存款人民币35万元,周晓亚个人存款人民币2万元,美金2万元。

(2)1992年-2009年间:

文强——工资收入人民币21万余元、工资补贴收入47万余元。

破案奖金人民币30万元、出差补助人民币10万余元、公派出国节余5000美金。

周晓亚——工资奖金及退休金收入34万余元。

投资儿子文伽昊开网吧费用23万元。

文伽昊——无工作,无收入。

(二)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5000余元、股票账户收入15.77万元、放贷利息11.5万元。

(三)家中别人赠送贵重物品价值16万余元。

(四)房产租金及出租车公司经营收入共计72万余元。

(五)家庭亲戚红包等收入78万元。

(六)购房款20万元。

四、检方指控文强不能说明来源财产:1062万余元。

据《广州日报》

文家“开销”多大:17年花掉了两百多万

根据检察机关的盘算,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17年来,文强一家的家庭支出是217万余元。

这笔支出包括日常消费支出33万余元,公诉方解释,因为无从统计文强一家三口在这期间的消费支出,因此按照相关规定,依据重庆市市民的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性支出来核算。三口人,一共33万。

文强儿子出国留学支出。2001年,文强的儿子文伽昊赴加拿大留学,按照文强妻子周晓亚的供述,一共花了8万元。

3套房子装修支出。依照周晓亚等人的供述,1998年,文强一家装修了一套房子,包括置办家具、家电等,一共花掉了36万左右;2005年,又花掉了 7000元,简单装修另外一套房子;其后,当拿到另外一套房子后,除了豪装之外,加上买家具、家电,周晓亚大方投入了100万。

购买轿车支出。2001年时,周晓亚买了一辆别克轿车,花了24万,这辆车主要给其弟弟开,用来送她上下班;2006年,周晓亚又花10万元,买了一辆雪铁龙。

“嫖娼”支出12万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公诉人出具了一份文强的庭前供述显示,在盘算家中的支出时,文强嫖娼竟然支出了12万。公诉人话音刚落,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之声。

被告席上,文强随即举手示意,表示有话要说。“不能说是嫖娼,”文强表示,他不否认这是他曾经对侦查机关说的,但解释道,这是涉及还没开庭的他涉嫌强奸罪的部分,不能定义为“嫖娼”。此前,公诉机关起诉2007年,文强曾在酒后强行与一名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这笔钱是给了这名女大学生了,却被侦办人员定性为“嫖娼支出”。

但在前日文强的庭审中,检方出具了相关文强常去娱乐场所老总的供述,文强在这些场所消费基本上都是随行人员买单或者干脆免单。白宫夜总会的老总岳宁便供称,给文强免单过10多次,每次消费都是四五千元左右。联系到此前公诉方出示的相关证据:有多位小姐称:和文强发生不正当关系之后,文强每次出手都很大方。有媒体同行据此开玩笑表示:“小费都给了12万,收起钱来不眨眼的文强还真大方。”

老婆偷偷转移家财

检方昨日出示的相关证据显示,文强这对夫妻在多年前便已貌合神离。文强的妻子周晓亚更是在6年前便开始转移家财,以防哪天和文强离婚后人财两空。

2006年,周晓亚拿40万元给弟弟周泽新,让其代为保管;2007年11月,周晓亚又拿出50万元,让弟弟拿去放点高利贷;2009年,她再次拿出50万给弟弟,以其名义购买信托投资。

周晓亚的供述解释了她的动机。据周在专案组的交代,早在多年前,她就知道文强在外面有了女人,因此夫妇俩感情名存实亡。她知道文强有大量的钱财并未交给她,担心哪天和文强离婚后分不到多少,人财两空。从2004年起她就陆续将大量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澳元等资产分批交给弟弟保管。

除了现金之外,周晓亚还背着文强花12万余元以表弟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对此,文强均不知情。

>>文强回应

突然想起张君案的高额奖金

在对文强合法收入进行举证时,公诉机关称,文强1992年从巴南调到重庆市仅身揣35万现金,这笔现金他的妻子周晓亚并不知道,是文强的“私房钱”。而且,文强把这些钱都“藏”在了办公室里。然而,当时周晓亚称,她来重庆的时候存款只有2万元。

检方指,从1992年至2009年间,文家总收入折合人民币175万余元,即使加上银行存款利息、股票收入和放贷利息、家中其他来源的贵重物品、房产以及周晓亚经营公司所得等折算价值,文家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也不过折合人民币406万余元,这和3000余万元的家底实在差额巨大。

由于这些数字关系到不明财产来源罪的认定,一直称自己记性不好的文强此时可谓锱铢必较,他不断辩解自己的工资卡除了交通银行卡之外还有光大银行卡,并把进账算到了极致——在庭上他突然提出自己在破获张君案时领到了一笔奖金,“我今天中午才想到,类似的大案破获后我都能领到一些奖金,这是我的失误。”甚至,他还突然想起了自己发表论文的稿费。

将列清单说明贵重物品来源

对于公诉方计算出来的雄厚家产,文强不怎么认账。他当庭表示,检方对在他家扣押的贵重物品估价过高。其辩护律师向法官提出要求,鉴于文强记忆模糊,应让其仔细回忆并列出这些贵重物品的来源,以期将其计算在“合法家产”之内。审判长当庭允许。

和此前一样,文强对那幅估价达364万的青绿山水画相当不满,认为检方的估价过高。检方回应到,在文强家中查获了3件唐卡,本来鉴定机构鉴定价值为31万元,但文强自称每件仅花费一两千元,考虑到有可能是低价购得的高价格物品,也可能是购买后实现升值,因而按购买时候的价值计算。

文强还辩称,自己有收藏名酒的习惯,到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之前,就搜集了几百瓶酒。他记得有相当一部分五粮液上世纪80年代他就有了,但这些五粮液、茅台和洋酒却都是按现在的价格来计算的。10年前茅台才几十上百块钱,现在都1000多块了,这样计算对他不公平。他认为,鉴定价值应该以他人送出或自己购买的时候为基准时间。

文强辩称,别人送给他酒时,都是一箱一箱送的,但专案组拿照片让他辨认是谁送的时,拿来的却是一瓶一瓶酒的照片。相同品牌的酒当然都是相同的,这让他如何辨认得出是谁送的?

对于16处房产,文强则矢口否认拥有其中的大部分,“我只知道公安局的福利分房,其他的房子我都不知道在哪儿。”文强在法庭上辩称,当初是警方拿到房子的照片让他辨认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在很多地方有房产。

>>澄清误传

案发时文强儿子不在国外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被双规后气焰嚣张,拒不交待,后来得知其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回国了,态度才发生180度大转变。昨天检方提供的文强儿子文伽昊(原名文国周)出入境资料表明,文伽昊是于2001年2月12日从首都机场到加拿大留学的,但因在国外不习惯,在加拿大“留学”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回来了,留学期间花了8万元。后来文伽昊还在重庆开网吧,但没赚到钱。这表明,文强被双规时,文强的儿子并不在国外。

蓄水池里找到的赃款没有2000万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的老婆曾带领专案组人员到一处赃款窝藏点——位于机场高速公路边的一个深水鱼塘,在鱼塘的淤泥里花了两天工夫捞起一大捆用油纸层层包好的钱。当时消息称,挖出来的赃款近2000万。

昨天检方出示的证据表明,被转移的钱款藏在周晓亚弟弟的远房亲戚曾家英家4楼楼顶蓄水池的一个背包中,钱款共计人民币115万元、港币57万元、欧元1万多元和澳元0.58万元,远没有2000万那么多。

仙女山别墅不值3000万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在武隆仙女山上的“双子别墅”,占地近20亩。环境优美、装修奢华,甚至有刘备永安宫的石碑“镇宅”,估计不低于3000万元。昨日的庭审,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仙女山“双子别墅”并非文强一个人的,而是文强的老婆周晓亚和她的好友周红梅各自出资兴建,每人一套,占地为14亩,买地花了 50万元,建房花费为153.896万元。(据腾讯网)


朋友之间传播淫秽信息

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 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做客新华网,就依法严惩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与广大网民交流。[答问全文]

[主持人]有媒体报道,传播10个以上淫秽视频即定罪,如何界定?夫妻之间传如果超过10个,那算吗?男女朋友之间或者两个人之间传算不算?

[胡云腾]如果他的朋友对这个感到非常生气,觉得受到伤害了,是受害者,那有可能算的。如果那个朋友喜欢,他两个传播,那没有受害者,那怎么能算呢?肯定不算。这个传播应当说是指向公众传播、向外面传播,如果好友之间、同事之间发一点低俗的东西,互相调侃,这个只能说情趣不高,骚扰别人,刑法不能把老百姓一些不健康的东西都纳入打击的范围。

[陈国庆]刚才胡主任说的非常对。因为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主要是两个要件,一个要件是要求在公共的场所进行传播。第二个要件是情节严重,比如多次传播、数量比较大、传播人数比较多,甚至后果比较严重。一般的朋友之间、夫妻之间、亲属之间,一方面不属于公共领域,另一方面数量、人数、后果都不会那么太严重。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按犯罪处理,但是这种情节,如果影响比较大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般朋友之间、亲属之间不会传播淫秽性的低俗信息,去毒害自己的朋友、毒害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子女,亲属之间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注意的。

比如有人说你鉴定一个信息是不是淫秽的、黄色的信息,非常简单的办法,那就是能不能让你自己的亲属、自己的孩子一块看,如果不能一块看,那肯定就是淫秽的。因此,亲属之间、比较好的朋友之间,一般这种行为很少。朋友之间传一些,属于情趣不高、格调不高,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是比较容易划清界线的。我们现在重点打击的就是在公共场所、公众当中广泛传播,毒害社会、败坏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重点还是很突出的。当然我们在办案当中,要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犯罪与违法的界限。

[胡云腾]传播,私下之间就不叫传播,传播必定是在一定的范围。

中纪委加大追逃力度

很快看到一批贪官被押回国


  国内著名反腐学者林喆表示:4000外逃贪官:厅级干部+“裸体官员”携走资金:500多亿美元 人均1亿元人民币

  2010年1月,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透露,目前,中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商务部早在2004年公布的数据就触目惊心:近30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多亿美元,人均卷走约1亿元人民币。 6年来,外逃贪官的群体在不断扩大,而他们的逃亡准备更加隐蔽精准,逃亡路线向美国、加拿大等与中国没有签订引渡协议的发达国家集中。

  联席会议制度可能带来什么实效?中国是否将掀起新一轮的追逃高潮?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内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林喆的预测是:“贪官出逃的机会将越来越渺茫”。

  “实际上,早在2008年7月22日,在中纪委会同23个部门召开的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有关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就强调,要继续做好实施公约第二阶段有关工作,兑现承诺,履行公约义务,坚决惩治腐败。 ”

  林喆教授告诉记者,其间,中央有关负责人在强调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时,提出了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外逃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而中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建立的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可以说是追堵外逃贪官相关措施的正式出台。 “贪官出逃的机会将越来越渺茫。 ”林喆满怀信心地说,“而从2010年开始,我们会看到有一批相当数量的外逃贪官被押送回来,引渡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 ”

  ◎贪官外逃

  特点1:厅级外逃多

  贪官外逃问题始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随即成为中国反腐败的焦点。

  据介绍,目前案值大、官位高的大贪官,他们外逃的“乐土”集中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移民国家。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岛国,也被一些贪官看成是庇护所。而一些小贪官则逃亡在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蒙古和俄罗斯等。 “现在也有逃往非洲的,他们主要是寻找机会向发达国家转移。”林喆介绍说。

  而近年来,贪官外逃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台盟中央提交了 《关于建立健全官员滞留他国预警机制的提案》,提案指出:近些年来,中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级干部外逃比较突出。而一批“裸体官员”的存在,应当引起反腐防腐工作者的注意。

  台盟中央提出,从外逃的主体上看,近些年来,中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级干部外逃比较突出。有关研究资料统计表明,出逃官员均具有相当的级别或权力。目前有些官员公费出国考察已经变异为公款旅游、购物、安排子女留学,甚至是部分贪官敛财或外逃的途径。

  林喆教授表示:“我国对出国考察、涉外经济活动的环节将更为重视,官员出国的审查手续将更为严格,官员出国以后的活动也会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的通报,2009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 (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

  特点2:警惕“裸官”

  而从近些年我国贪官外逃的现象分析,外逃贪官中有相当一批的“裸体官员”。所谓的“裸体官员”是指官员一人在内地,家庭其他成员定居海外。

  2005年1月,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潜逃加拿大。他在职时将10亿元人民币分批转移出境,还拿公款十几次“出国考察”,安置妻子移民及为自己潜逃“踩点”。在妻子成功移民加拿大后,他把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境外多个私人账户上去,然后宣布和妻子离婚。高山成功移民加拿大后,却声称自己身无分文,靠前妻“救济”。

  2006年6月,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在被中纪委“双规”前逃往美国。2006年6月2日,福建省纪检部门找周金伙谈话,周金伙预感不妙,谎称有些事一时记不清了,要回去翻一下当时的记录本,并说想起来就马上打电话来。回去后,周金伙立即给福建省有关领导写了封信,“我已经远走高飞,你们就不要再费劲找我了。”他取道第三地飞往北美,与早已持有美国“绿卡”的妻女相聚。

  而最新的一个是温州市原市委常委、原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2008年9月19日,杨湘洪带领鹿城区经贸考察团赴欧洲进行为期12天的考察。两天后,杨湘洪即以探望女儿为由,独自离队,然后以腰椎间盘突出老毛病复发、已在法国住院治疗,无法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回国。

  从此前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发现,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等都是“裸体做官”。

  ◎制度建设

  “出口”收得更紧

  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建立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无疑将“出口”收得更紧。

  在内部制度建设上,台盟中央建议,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报告和备案制度。此外,要尽快建立健全以财产申报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该制度不仅包括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或收入情况,也应当包括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收入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身在境外、是否在境外有存款或购置财产等方面内容。

  目前,一些地方规定也陆续出台,深圳明确规定“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

  国际合作方面,2008年,中国与法国、澳大利亚、葡萄牙的引渡条约相继生效,外逃人员的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此外,2008年,中国最高检察院正式提出了 “劝返模式”尝试。

  林喆认为,“从2005年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来,第一阶段主要进行了法律制度建设等工作,推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而接下来的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将放在加快双边引渡条约的签订和对贪官的追逃方面。 ”

  ◎全球追逃

  难点1:人员引渡难

  虽然从1993年到2005年1月,已有超过230名中国犯罪嫌疑人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被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引渡回国。中国在全球追逃中一直面临着“调查取证难、人员引渡难、资金返还难”的问题。 2005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加强了国际协作。 “公约关于司法协助、引渡、资产追回等国际合作措施,为我们努力解决该问题提供了国际法基础。 ”林喆表示。

  据介绍,对逃到国外的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刑事司法合作的方式,使其回国受审,具体途径有引渡、遣返、驱逐出境等。

  由于引渡、遣返等往往涉及两个国家的不同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甚至不同的执法理念,引渡的司法程序比较复杂、繁琐,还常常因为死刑犯不引渡、本国国民不引渡、人权保护等障碍,使得引渡难以顺利进行。而且,我国与贪官外逃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尚未签署引渡条约。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规定双重犯罪、政治犯罪、死刑犯等不引渡,不遣返。比如说赖昌星,他就很会利用双重犯罪这一条,他时不时在加拿大打点小官司,处于诉讼阶段,他就不能被引渡。”林喆介绍说,“为了把赖昌星遣返回国,中国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与加拿大进行艰苦的谈判,也做出一些让步,比如中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 ”

  而所谓的政治犯罪也是很多贪官钻空子的条例,他们借此要求所谓的“政治避难”。甚至有贪官妻子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理由是怀了第二胎,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允许这样。

  难点2:资金返还难

  除了追回“人”,如何追回流失的资产同样是个国际难题。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是返还资产的原则,只要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证明这笔资产是我国所有,由腐败分子通过犯罪取得的国有资产就有可能被追回,但是实施起来很困难。 ”林喆表示,“比如举证、判断财产的属性等,都很复杂。发达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强调属地管理”。

  许多赃款流入国都对赃款追索提出“分成”的要求,美国就是其中之一。理由是在追查、审理过程中,流入国也要花费大量的经费。 “为了鼓励各国联合行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被请求国可以扣除在执法过程中的服务费用。 ”林喆介绍说。

  世界银行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全球每年跨境流通的因犯罪、腐败和避税产生的非法收入高达1~1.6万亿美元。(据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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