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安徽开审;2007年,《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出台,要求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2008年,北京首例乙肝歧视案劳动者胜诉……
为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0年1月21日至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三部门共收到社会各界发来的电子邮件约1.7万个。从网民的反映来看,99%以上的人明确表示支持废除“乙肝歧视”相关政策。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随着对乙肝病毒传播特点认识的逐步深入以及接种乙肝疫苗等相关预防的开展,一般接触不会造成乙肝传播已成医学界共识。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