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国家决定2010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今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提高幅度分别为3.3%、5.4%、10.5%。
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表示,上述价格调整旨在引导市场粮价平稳上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这次稻谷提价幅度是2004年我国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以来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