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我委拟于3月下旬召开洛阳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方法予以公告:
一、参会名额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9人;出租车经营者4人;市公交公司1人;律师1人;消费者协会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3人。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10名,新闻媒体若干。
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2.出租车经营者委托市交通局推荐;3.利益相关方(市公交公司)委托市公用事业局推荐;4.律师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我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
公开自愿报名,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确定。
三、听证参加人应具备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四)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四、报名方法
消费者参加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10年3月1日至3月5日到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解放北路13号,市工商局11楼1113、1114房间。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63196312。
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参加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记者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10年3月1日至3月5日到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报名地点:新区政和路16号1号楼(市发改委)205房间。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63931135。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