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周婷玉
邹声文)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我国“省直管县”改革有望迈出新步伐。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加快“省直管县”改革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将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并积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实施的试点工作。
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实行“省直管县”可有效减少行政层次、较大幅度地降低行政成本。目前,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已依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2009年,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
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理顺省级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同时,认真总结近年来“省直管县”在经济、财政、干部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的经验,积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实施的试点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周婷玉
邹声文)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我国将积极研究完善设立县级市的标准,把人口、经济、财政、税收以及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县(镇),适度改设为市。
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力度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稳步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面,有关部门将抓紧做好有关工作。除积极研究完善设立县级市的标准、把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县(镇)适度改设为市之外,还包括另外两个方面:一是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通过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重点城镇交通、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二是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