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周婷玉
邹声文)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有关部门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研究稳妥有序地在包括非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问题。
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正确运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表示,事业单位人数多、数量多、行业分布广,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单位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目前,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已基本兑现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在组织实施。下一步,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研究稳妥有序地在包括非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