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市房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织的大型现场维权活动,仅一天时间就受理了2000余起消费者投诉和咨询。而昨日,“3·15”刚过去3天,市消协的电话投诉量就明显减少,昨日一天仅接听投诉咨询电话不到30个。
“这还算是多的呢,一般每年3月15日前后两个星期内,投诉电话都会增多。过了这段时间,我们每天接听市民的投诉电话不会超过20个。”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张亚亚说,消费者在投诉方面存在一个误区,很多人都认为只有3月15日这天才可以真正当一次“上帝”,有什么消费不满找到相关部门投诉当场就可以解决。其实,投诉不必非要等到“3·15”不可。
3月15日,市民王维平到维权活动现场投诉,他去年2月购买的某品牌手机,今年1月发现听筒出现故障,影响了手机的正常使用。15日当天他到现场投诉时,却被告知手机已经过了一年的“三包”期,有质量问题商家不能再免费维修。
“要是1月发现问题及时找商家维修,换听筒的钱也不用自己出了。”王维平后悔地说。
像王维平这样盲目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3月15日当天,市消协受理的投诉中,有30多名消费者购买的家电、手机或者食品不是因为过了保修期或保质期,就是因为没有消费凭证,而这样的问题往往不能得到解决。
“可以看到的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一年年增强,但这种盲目的投诉方式并不可取。”市消协工作人员肖慧说,每年“3·15”期间,消费者扎堆投诉使维权部门超负荷工作,导致部分消费者的投诉可能不能及时受理。
肖慧建议消费者,如果遇到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及时和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向维权部门反映,但消费时一定要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并妥善保管,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李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