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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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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6500万元
搬迁1万人
投诉专等“3•15”
结果错过保修期
百位华语巨星登场
打造时尚音乐盛事
美化城市 迎接宾客
市中心地带管理不能放松
1991年牡丹花会:
洛阳牡丹花会
“升格”省级
当好中小企业的“资金库”
向科学技术要城市竞争力
向科技进步倾斜各种资源
镜头看国税
“骑驴找马”者增多
招工形势不容乐观
栾川吉利惠民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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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投诉专等“3•15”
结果错过保修期
市消协提醒:消费维权不必“看天”,随时投诉受理更快
  3月15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市房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织的大型现场维权活动,仅一天时间就受理了2000余起消费者投诉和咨询。而昨日,“3·15”刚过去3天,市消协的电话投诉量就明显减少,昨日一天仅接听投诉咨询电话不到30个。

  “这还算是多的呢,一般每年3月15日前后两个星期内,投诉电话都会增多。过了这段时间,我们每天接听市民的投诉电话不会超过20个。”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张亚亚说,消费者在投诉方面存在一个误区,很多人都认为只有3月15日这天才可以真正当一次“上帝”,有什么消费不满找到相关部门投诉当场就可以解决。其实,投诉不必非要等到“3·15”不可。

  3月15日,市民王维平到维权活动现场投诉,他去年2月购买的某品牌手机,今年1月发现听筒出现故障,影响了手机的正常使用。15日当天他到现场投诉时,却被告知手机已经过了一年的“三包”期,有质量问题商家不能再免费维修。

  “要是1月发现问题及时找商家维修,换听筒的钱也不用自己出了。”王维平后悔地说。

  像王维平这样盲目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3月15日当天,市消协受理的投诉中,有30多名消费者购买的家电、手机或者食品不是因为过了保修期或保质期,就是因为没有消费凭证,而这样的问题往往不能得到解决。

  “可以看到的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一年年增强,但这种盲目的投诉方式并不可取。”市消协工作人员肖慧说,每年“3·15”期间,消费者扎堆投诉使维权部门超负荷工作,导致部分消费者的投诉可能不能及时受理。

  肖慧建议消费者,如果遇到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及时和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向维权部门反映,但消费时一定要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并妥善保管,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李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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