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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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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案”开庭
  新华社南京4月7日专电 (记者 张展鹏 王骏勇)倍受关注的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某等22人“聚众淫乱案”,7日上午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秦淮检方指控,马某等被告人犯聚众淫乱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据调查,2007年夏至2009年8月,马某等人通过网络结识后,分别结伙先后在南京多处酒店和马某家中进行淫乱活动,其中马某组织或参加18起。2009年8月17日,被告人向某邀集肖某等人,在南京下关某快捷酒店进行淫乱活动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其余被告人之后陆续被抓获归案,或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方认为,马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按规定,对聚众淫乱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据悉,这是自新刑法修订以来,以“聚众淫乱罪”起诉、涉及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

  虽然被司法机关定性为“聚众淫乱”,但此案的被告人自称为“夫妻旅游交友”,马某则声称“换妻比婚姻出轨要高尚”。根据检方提供的资料,22人中仅有两对夫妻。

  因主要被告人系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又因涉及的罪名存在争议,此案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对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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