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洛政〔2006〕181号)等文件精神,为更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今年3月,我市开展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民间文学、民间美术等8大类62个项目的81位代表性传承人,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发布之日起)。详细公示名单请登录洛阳文化网(http://www.lywhw.gov.cn/)进行查阅(已经命名的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不再公示)。
异议受理:
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电话:63919715
地址:洛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10楼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电话:65166567
地址:七里河医药大楼西畅元大厦5楼洛阳市群众艺术馆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