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4月21日电 (记者 杨金志)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上海闵行倒楼案主要责任人阙敬德、张志琴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阙敬德犯贪污罪,张志琴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两人均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阙敬德、张志琴虽未被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仍应视为国家工作人员,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身份。
法院一审认定阙敬德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张志琴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两名被告人的一切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