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偃师市人民政府批准,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0-0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4月27 日至 5月17日,到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4月 27日至 5月17日,到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5 月17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 年5 月17日 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偃师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05号地块拍卖时间 2010 年 5 月18日 10: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拍卖出让地块内要求必建普通五星级酒店一座,必须拿到国家颁发的五星级酒店证书;
2.该宗拍卖出让地块中的商住用地按规划实施建设的门面房,可由原土地权属村组用该地块土地征收价款优先购买门面房(以低于市场价的10%且按毛地价款购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华夏路39号 联系电话:0379-67752515
联 系 人:许利霞 开户单位:偃师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偃师联社营业部第二储蓄所
账 号:66432346672012
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