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亲子鉴定,丈夫李某确定婚生子并非其亲生,于是怒上法庭要求与妻子张某离婚。近日,双方当事人在栾川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调解下达成协议,解除夫妻关系,妻子张某独自抚养患病孩子。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认识,
2007年4月30日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在冷水镇上班,张某在家操持家务。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加之婚后双方不常见面,夫妻间感情生变。2009年4月12日,张某生育一男孩,经医生诊断该男孩患有智障,李某起疑心,遂作了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李某一气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庭审后,张某自知理亏,愿意自行承担孩子抚养问题,财产部分仅要李某返还其结婚时带去的财产。李某念在夫妻一场的份儿上,同意给张某2000元生活补助费。最终,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刘志渊 王建波 赵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