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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国内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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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国家发改委“亮剑”治理药价虚高
组织药品出厂价专项调查,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不予认可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介绍,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对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以及部分已规定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进行出厂价格专项调查,涉及900多家生产企业近900个品种。

  这次调查由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统一组织。调查人员将通过实地查阅财务账目和原始销售凭证等方式,获取药品实际出厂价格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

  发展改革委表示,已要求各地及相关生产企业积极配合,对于不配合调查,拒报、虚报、瞒报的生产企业将依法予以查处。

  针对一些药企在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突击涨价,企图影响物价部门定价的做法,发展改革委6月17日表示,国家将严格成本核查,属于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一律不予认可;对于进入目录后、政府定价前涨价的行为,将责令相关企业恢复原价。

  此间专家认为,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上述专项调查将有助于摸清药物生产成本,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不合理涨价行为。

  此前,参加全国物价局长座谈会的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发展改革委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这四项措施包括: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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