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如今,新标准已经执行近一个月,我市用工单位的执行情况如何?
用工单位开始制定最新工资标准
“以前单位拿最低工资的员工,一个月是700元。7月的工资马上就要发放了,这两天我们财务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核对新的工资标准。”昨日上午,高新区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后,该企业员工的最低工资将达到900元,而其他员工的工资待遇也会有相应的提高。
最近两日,记者来到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的招聘会现场,来这里招聘的用工单位或是应聘的市民,都知道最低工资标准上涨的消息。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事大家都知道,这可是国家规定的硬杠杠,我们肯定会严格遵守。”来自洛宁一家企业负责招聘的负责人说。
实施一个月来无人投诉
昨日,记者就最低工资标准咨询市劳动监察支队。据介绍,自7月1日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近一个月来,并无劳动者举报投诉,仅有部分用工单位打电话咨询相关政策。
“最低工资标准是从7月1日开始执行的,按月结算工资的单位要到8月份发工资时才能体现,所以无人举报并不代表所有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都已达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陆玉才说。
根据以往的调查数据分析,我市绝大多数的正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都不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违规的主要是招用临时工数额较大的餐饮业、零售业小店,但多数经营者提供免费的吃住,满足了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另外,出现无人投诉的原因,也不排除有的劳动者不知道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消息,或是明知自己的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敢投诉等多方面的原因。
陆玉才提醒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可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举报电话为12333或63221615。
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韩雪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