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敏)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主持召开会议,就主汛期如何进一步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工作,与市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委常委田金钢参加会议。
针对我市目前严竣的防汛形势,郭洪昌指出,我市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下一步的防汛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必须对我市的防汛安全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并层层加以落实。在原有市领导和有关委局分包各县(市)区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必须逐级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即:县(市)区领导和有关委局包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领导包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包村组和社区;村组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包到户和人。
郭洪昌对进一步细化防汛分包责任制,强调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包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的防洪安全意识。分包责任人要教育群众在灾害天气出现时,不要到河边、水库、水面和危房、危桥、易滑坡等危险地方玩耍逗留,避免和防止意外灾害发生。
包预警信息传递。分包责任人要在预警信息发布的第一时间内,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每一单位、每一个村、每一户,督促做好防范措施。
包危险部位。对河道险工险段、水库、尾矿库、危桥和山地灾害易发区,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巡查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包应急转移。分包责任人在灾害即将发生时,要按照预案,及时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包临时救助。要帮助被转移和受灾群众解决好吃、穿、住、饮水及防病治病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强抗灾信心。
包灾情上报。灾害发生后,分包责任人要尽快了解分管范围内发生的灾情,准确掌握信息,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