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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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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无反光标志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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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车身无反光标志将受罚!
我市启动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志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车辆没有粘贴必要的反光标志,很容易发生追尾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到年底,我市警方将开展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志专项整治工作。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货车和挂车,是否按规定安装车辆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这些防护装置是否与车架或者车体有效连接、牢固可靠、有一定刚度。二是所有货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辆后部、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志,反光标志是否为红白相间的条状反光膜材料,表面是否完好无损。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警方将加强路面查控力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行动。凡发现上述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志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勒令车主限期整改。                 (李江涛 秦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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