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扮演未婚姑娘,有人扮演其父母,找到娶媳妇心切的男青年后,便邀往“家中”相亲,并伺机收取“见面礼”、“认门费”等。这个7人婚姻诈骗团伙先后实施诈骗11起,骗取钱财2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 魏春兴 通讯员 崔跃国)近日,新安警方打掉一个涉案11起的婚姻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去年12月的一天,新安县刑警大队接到石井乡一姚姓男子报警称,由于家住偏僻山区,26岁的他还没结婚,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听说姑娘愿意嫁到山区,便去相亲,一见面介绍人就要见面礼。见到姑娘人长得俊俏,他欣然掏了1001元的见面礼,并与心上人交换了手机号码。
后来,介绍人邀请姚家人前往女方家认门,又交了“认门费”6600元。随后,双方开始讨论结婚事宜,要求他准备“过礼费”、装修结婚用房、购置家具等,并请人挑选良辰吉日,准备办理婚事。
回到老家后,姚某向亲朋、街坊邻居东凑西借,凑够了1.58万元,按要求送到女方家中,还来到洛阳市区购买了3500元的衣服送给女方。随后,女方又以各种名义向男方索取了1.68万元钱。
一切准备妥当,男方提出办结婚证,女方却以身份证不在家为由多次推脱,以后便不接电话。姚某感觉受骗,这才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女方人员姓名、住址全是假的。没几天,警方又接到该县南李村镇两村民报警,称被人以介绍对象为由骗走钱财。因作案手法与石井乡姚某被骗情形相似,所述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也基本一致,警方决定并案侦查。
今年7月12日,新安警方接到南李村镇一受骗村民报警,称其在洛阳市区发现一女子,与当时骗他的人很像。民警立即赶赴市区将该女子控制,并顺藤摸瓜将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09年4月起,在新安、伊川、偃师、荥阳等的偏僻地区以介绍对象为由,实施诈骗11起,骗取钱财20余万元。
昨日获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新安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