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动法庭出发。 |
| 现场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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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朝阳镇“社会法庭法官”樊朝辉用思想政治工作这把“金钥匙”,化解了一个个矛盾,调解了一个个纠纷,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他也成了乡亲们的贴心人、好朋友。
16日,在孟津县朝阳镇高沟村开庭的流动社会法庭现场,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作巧解“疙瘩”的樊朝辉“法官”,仅用了45分钟时间,就让两户因购买脱粒机发生经济纠纷的村民握手言和。
“群众满意,我心里就高兴。”这是樊朝辉“法官”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樊朝辉今年51岁,曾在政府部门工作28年,自2009年10月担任镇社会法庭“法官”以来,凭借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他用思想政治工作这把“金钥匙”,打开了一个个难解的疙瘩,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在采访樊“法官”时,我们了解到最近发生的几件感人事:今年7月底的一场强暴雨,朝阳镇杨凹村两家猪场因排水问题引发冲突,一方抢挖水道,另一方垒土筑堰,双方剑拔弩张。接到群众反映,老樊赶到现场,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很快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避免了一起争斗。
还是7月的一天,郑凹村一组村民关某等几户群众因外地一垃圾分拣公司租赁土地问题发生纠纷,老樊晚上到农户家走访,白天进企业了解情况,进行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共识,化解矛盾。
樊“法官”说,在处理纠纷事情上只要“一碗水端平”,再难的事也不怕。官庄村一组村民韩女士离婚后独自带女儿外出务工,今年6月生产组长在调整土地时,以韩女士离婚为由将其母女的责任田调给他人。韩女士回村领取责任田租金时,与组长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她在网上发帖“状告”官庄村委。樊“法官”通过调查落实,确认韩女士反映情况属实,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他对该组组长的做法提出严厉的批评,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韩家母女心满意足。
朝阳镇辖27个行政村113个自然村,总人口4.6万。近年来,为了走村串户普法教育,化解民间矛盾,调解民间纠纷,全镇的每个村落,都留下了老樊的身影和笑声。记者在他的社会法庭档案资料室里看到,他为群众调解的各类纠纷事件,仅案例卷宗摞起来都比他本人还高。其中,赡养、经济、宅基、婚姻及合同纠纷等案件最为突出,但他却处理得件件使群众满意。据他的同事讲,平时,有许多群众来找老樊告状,他耐心地调解纠纷后经常是自己掏腰包请当事人吃饭,然后,悄悄地买好车票,送他们回家。
如今,他的社会法庭在当地农村已有一定名气,他也成了乡亲们的贴心人、好朋友。群众说,樊“法官”做俺农民的思想工作,真是“上鞋不用锥子——针(真)中”。
本报记者 梅占国
通讯员 韩晓伟 赵冬宝/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