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9月16日电 (记者 方列)酒醉后驾驶宝马车撞死11岁女孩后逃逸,为掩盖醉驾事实还另找他人顶替。记者从泰顺检察院获悉,该案经检察机关抗诉,泰顺县人民法院14日重审后,肇事者齐淑斌由此前一审判处4年改判为5年6个月。
2010年1月21日20时许,齐淑斌醉酒驾驶由他人所有的宝马轿车,行经泰顺县房管局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王某某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乘员11岁女孩朵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齐淑斌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同时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通过曹某某找来吴某某为其顶替。当日21时58分,吴某某主动到交警大队交代情况,后经民警电话通知,1月22日零时20分,齐淑斌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