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10版:深读周刊·新闻纵深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我国拟规定国家
赔偿可向责任人追讨
把脉官员“抑郁”
亮点:一人“犯错”一人当
不足:处罚威慑力不够大
国家赔偿费
理应向责任人追偿
今年部分官员自杀事件
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 年 10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马上就访
亮点:一人“犯错”一人当
不足:处罚威慑力不够大
  以前,对于国家赔偿,一直存在“办案人员办错案,纳税人集体埋单”的非议。此次送审稿规定,责任人将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表示,此次送审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国家赔偿费用向责任人追偿”,并有明确的比例限制,而这种比例的上下幅度也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的自由裁量权。

  就最高追偿限额,尹富强认为,如果按照送审稿规定以“基本工资”为标准的话,难免会让这种处罚制度流于形式,部分单位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比例较低,如果处罚限额过低的话,这种处罚可能达不到预期的威慑力。 (据《北京晨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