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会议部署当前煤矿兼并整合移交和复工复产前检修准备等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煤矿兼并整合移交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抓落实,继续稳步推进整合工作。移交方式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产煤乡(镇)政府、县(市)区有关部门、驻矿监管人员、兼并整合主体企业的区域公司及煤矿进行现场移交,并解除煤矿停工停产的封条、锁具,恢复对矿井供电。
会议要求,进行移交后的煤矿须制订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检修,结束后由市、县(市)区及兼并整合主体企业进行初验和正式验收。矿井恢复供电前,应组织煤矿会同矿山救护队对井下各作业点进行瓦斯排查。同时,所有煤矿必须签订矿山救助、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矿井监测监控设施检验服务协议。
市长助理罗慧参加会议。 (李东慧)